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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现代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设施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种植函〔2026〕61号)、**地区2026年同类项目实施方案,****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5〕98号)、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农〔2025〕36号)等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县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我县有序开展2026年中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设施种植业)项目主体申报、审核工作。
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自愿申报的经营主体资质、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条件、信用记录、用地合规性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经逐级审查复核,最终确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本次通过审查、符合**县2026年中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设施种植业)项目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名单如下:
1. **县******公司****公司
2. ****商贸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的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如实反映情况、提出问题。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需注明反映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以便核查反馈。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咨询电话:177****6527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推进项目后续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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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