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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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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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计划投资:679.85252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在预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预公示稿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大学东路与****商务中心19层

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2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预公示稿,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由招标人进行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稿有意见或建议,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或建议。

5.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将在预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国庆

联系电话:0471-****960

地址:**市**北街12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若雪、狄贞、李华、张君、李慧文

联系电话:152****4907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大学东路与****商务中心19层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2026年9月20日



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迁建建设项目(二期)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稿)-****迁建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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