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关于选取专业机构的公告
本院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二****发展中心****中心****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本案工程及损失进行鉴定。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已就本案如何选取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并经本院同意,决定采用“竞价+摇号”方式选取本案鉴定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要案情及委托鉴定事项
(一)简要案情。****中心因三条道路工程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争议,二十二局诉请解除合同,支付已完工工程款、窝工损失、经济损失及利息,总额约1.8亿元。
(二)委托事项。对已完工公路改建工程的工程造价、已施工的改建工程造价、二十二局停工窝工损失及举证证明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鉴定。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当事人要求,需经**省高级****备案在册且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或**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专业机构。
(二)要求鉴定机构具备至少3名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信息以****在线服务网的实时数据为准。具有办理过公路项目或二级以上公路改扩建、**工程造价鉴定和损失鉴定案件业绩,且单件案件标的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以上项目要求由****委托或为公共资金投资项目。由****委托的项目应提供****委托书及鉴定意见书;由公共资金投资项目应提供财政审计部门对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报告审核结果。
(三)要求鉴定机构承诺实地进行现场勘验。
(四)本案因鉴定标的额大,案情较为复杂,要求鉴定机构根据案件情况、行业****小组,****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与鉴定审核人员不得重复。
(五)本案鉴定费用根据当事人要求,设置最高报价上限。鉴定机构不按照标的比例报价,所报价格为具体数额,并要求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即鉴定费用(包含公路造价鉴定费用、所有损失鉴定费用及所有现场勘验、出庭、交通食宿费用等)在不高于肆拾伍万元(¥450000.00元)总价范围内报价,且在符合有效报价条件的机构中,以各机构报名价中的最低价为中标基准价。
(六)鉴定费用分批支付,委托开始预支付50%的鉴定费,出具鉴定初稿前一个工作日再支付剩余的50%的鉴定费。
(七****法院委托鉴定工作流程,同时针对本案安排专人负责鉴定项目沟通联络,****法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法院出具的委托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初稿(因特殊情况需要**鉴定期限的,应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九)鉴定机构应有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且实际执行。
(十)有下列负面情形之一(包括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或团队专职人员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
2.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
4.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5.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与本案双方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应当回避的;
7.****认为可能影响履行鉴定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少3名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人员截图(以****在线服务网人员信息截图为准)。****小组人员及鉴定审核人员构成,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二)具有办理过公路项目或二级以上公路改扩建、**工程造价鉴定和损失鉴定案件业绩证明材料,且单件案件标的额为5000万及以上证明材料。以上项目要求提供由****委托或为公共资金投资项目证明材料。由****委托的项目应提供****委托书及鉴定意见书等证明材料;由公共资金投资项目应提供财政审计部门对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报告审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三)鉴定机构承诺书。该承诺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主动向****汇报鉴定进度。需同意本案鉴定费用(包含公路造价鉴定费用、所有损失鉴定费用及所有现场勘验、出庭、交通食宿费用等)为有效报价鉴定机构中的最低报价,并承诺实地进行现场勘验。
2.****小组人员名单(包括鉴定人和****法院许可不得更换;
3.依据****通知,保证鉴定人到场协助开展证据交换、质证、调解、出庭接受质询等工作;
4.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等应当回避的情形;
5.不存在报名资格中负面情形清单等其他的情况;
6.违反承诺或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约谈、暂停、被更换、除名、退费、罚款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报流程及评选程序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7:30前,申报机构需将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壹份),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刻录至光盘或U盘一同邮寄(PDF文件需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密封后加盖机构公章和骑缝章,要求使用快件邮寄至本院。因个人直送、跑腿等送达方式无邮戳,请勿以该种方式送达材料。申报机构需线下邮寄申报材料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2026年9月24日17:30后寄出视为逾期,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2026年9月29日9:00在本院督察室和业务庭人员及案件各方当事人的监督下现场**申报材料,并登记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经各方审查并协商一致同意,本案鉴定费用在有效报价的鉴定机构中选取最低报价为本案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基准价。
本案鉴定机构选定方案为:在申报材料有效的报价鉴定机构中,随机摇号选出三家作为本案第一、二、三顺位鉴定机构,第一顺位鉴定机构为中标机构,第二、三顺位鉴定机构为备选机构。当中标机构不接受鉴定委托或被取消鉴定资格时,依次顺位委托备选机构鉴定。如果只有一家鉴定机构符合条件,经各方审核同意,该机构可作为本案鉴定机构。经通知,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本次专业机构的选取结果。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鉴定机构曾经参与过本案涉案项目的造价咨询、财政评审、向本案当事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业务,以及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出需要回避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自行回避。
(二)鉴定机构选取过程中或签订委托鉴定协议后,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或当事人自行向****申请撤诉,本案鉴定程序应依法终止,鉴定费用按鉴定机构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费用,未发生部分可退还。
(三)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或评选依据,申报机构必须完整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担任本案鉴定机构。
(四)选定的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对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联系人:**省****级**** 向琳
联系电话:0797-****508
邮寄地址:**省**市**区章**大道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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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