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电动步行式托盘堆垛车及电动步行式托盘搬运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电动步行式托盘堆垛车及电动步行式托盘搬运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1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1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1 |
电动步行式托盘堆垛车 |
6辆 |
78000.00 |
工业 |
否 |
| 1-2 |
电动步行式托盘搬运车 |
6辆 |
33000.00 |
工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出后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5.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及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 9 月 20日8:30时(**时间,下同)至2026年 9 月 23 日17:30时止。
6.2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于2026年 9 月 20日至2026年 9 月 23 日止(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自行到****[地址:**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报名,谈判文件等资料按要求获取。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29 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下同),投标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交到********代表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7.2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 9 月 29 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下同),****(**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
地址:**县龙浔镇龙**路332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方法:139****2121
12、代理机构:****
地址:**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
联系人:小吴/小曾
联系方法:199****3378
****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