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中心采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外墙保温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外墙保温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1 |
****外墙保温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1(项) |
30000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
| 2 |
****外墙保温提升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15000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采购包2: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2026 年 9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00。报名文件,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地点:****服务中心(奈伦国际B座新****大街87号1909室)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预留电子信箱发送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经****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委托代理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对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政府采购活动);(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4)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7)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特定资格要求资料:
采购包1:①供应商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诺书。
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采购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①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1套(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②本次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指定邮箱。
③本项目所有通知、更正、澄清等均通过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发送比选文件后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比选文件的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市新****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916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比选****民政局官网(http://mzj.****.cn)发布,除上述法定平台,其他任何媒介擅自转发、转载本公告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联 系 人:杨楠
联系电话:04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