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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深入推进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结合2026年一、二季度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中止**县****公司****公司)、**县****公司****公司)医保服务协议,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责令限期整改,待中止期满,申请验收合格后再视情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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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