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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揭****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埔田府函〔2026〕29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中心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5203-17-01-993219)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737.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412.33平方米,拟建设2****中心。其中,一层建筑面积2365.90平方米,主要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展销区,并配套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及垃圾房等功能区;二层建筑面积1046.43平方米,****商铺、****广场。计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34个。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488.3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88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7.11万元,预备费用116.03万元,建设期利息51.75万元。
四、项目建设****人民政府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区、镇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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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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