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电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一路60****环境局**分局,邮编:524100
联系电话:0759-****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风电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新寮镇新寮岛东部海岸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风电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市**县东部的新寮镇(新寮岛)东部海岸,总占地:18540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6800平方米,临时占地178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拟利用已建的33台1.5MW机型拆除后(其中F12风机拆除叶片与箱变,后续作为培训使用)的场地,更换为9台14MW和8台13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30MW。本项目的总投资为156766.04万元,环保投资为504万元。 |
| 环评机构 | **省万竑****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于施工机械等,本项目风电机组,施工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施工,昼间风电机组施工对周边区域影响不大。运营期项目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降噪管理系统、加强对风电机组的维护等措施,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达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