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565辆报废公交车及16辆报废非营运车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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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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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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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市吴****公司、**高****公司、****园区****公司、**市****公司、**相****公司党委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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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9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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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披露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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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市吴****公司、**高****公司、****园区****公司、**市****公司、**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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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车辆为565辆报废公交车及16辆报废非营运车,报废公交车动力种类为纯电动、插电式气电混合,车辆生产厂商为金龙、宇通等厂商,车辆注册时间均为2015年至2017年,电池生产厂商为国轩、**时代、微宏、亿鹏等厂商;16辆报废非营运车为汽油、柴油车辆。 详情见公告附件清单,车辆产权登记证、行驶证齐全,本次公开转让车辆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须凭现场看样确认单报名参与,未现场看样者不接受报名参与竞买。看样地点、联系人、详见下表(仅限工作日,请提前预约):
本批转让报废车辆中的部分车辆存在零部件缺失、损毁、锈蚀、配件不全、外观破损等瑕疵。公告中相关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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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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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6]21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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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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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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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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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车辆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三、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四、受让方受让本次处置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另做他用。未经转让方允许,受让方不得驾驶标的车辆上路行驶。 五、受让方应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车进行报废拆解。 六、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合规处置报废车辆拆解后的固体危废物。 七、受让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20号)等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电动汽车(车辆中含有动力电池)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他类型储能装置需要交由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回收的,受让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在运输、拆卸、收集、贮存、回收利用等过程中造成自身、其他方损失或引起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的,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前述原因导致转让方、产交中心遭受损失、处罚的,受让方应全额承担转让方、产交中心遭受的损失。 八、受让方应能够出具有效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车辆报废、注销等相关业务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九、受让方应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车载气瓶报废、注销相关资质的企业完成标的车辆的车载气瓶报废处置。 十、标的车辆全部完成注销后,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载气瓶报废处置证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溯源报告。 十一、受让方须在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且完成价款支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车辆清点移交工作并签署移交单,之后转让方不再对转让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十二、受让方须于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车辆清运、转移、报废拆解、注销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转让方。逾期的,转让方有权按10000元/日向受让方计收逾期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因受让方延期,造成转让方无法取得**省新能**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的,受让方应按12万元/辆向转让方赔偿。 十三、本项目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车辆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安全规程作业,并承担车辆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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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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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省级、直****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其所属区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该场地对应的拆解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六、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六)有下列情形者,一律不得参与本次转让项目竞买:(1)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2)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本条要求以上述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七)生产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环评批复; (九)现场看样确认单; (十)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中心(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603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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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中心交纳保证金360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如约完成全部车辆清运、转移、报废、注销等相关手续,将相应材料提交转让方确认,产交中心收到交易双方提交的说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二、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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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 |
1、****、**市吴****公司、**高****公司、****园区****公司、**市****公司、**相****公司党委会决议; 2、****、**市吴****公司、**高****公司、****园区****公司、**市****公司、**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拟车辆处置事宜涉及的相关报废车辆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6]21145号); 4、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5、报废车辆登记证、行驶证; 6、报废车辆明细; 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合同》模板; 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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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收费参照《****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交易双方应在完成价款支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清点移交工作,受让方应在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车辆清运、转移、报废拆解、注销等工作。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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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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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1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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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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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400-****-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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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集团清单.pdf、**清单.pdf、**清单.pdf、**清单.pdf、新区清单.pdf、园区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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