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土保持项目**县翠**水保示范园项目已由**市水规计发〔2024〕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及周边,属黄河水系延河流域。
2.2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2.3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93km2。主要**混凝土道路129.15m,路边配套排水沟154.22m,路边修建浆砌石护坡54.55m,**生态步道169m,**造型树坑300个,**绿化灌溉工程1处,**栅栏1002.60m,观景台1座;翠**绿化2.04hm2,水保生态林57.68hm2,水土保持种草243.45hm2;实施封育治理890.06hm2,疏林补植19282株,管护人员3人,封禁标牌4个;示范园简介牌1个,水土保持措施科普牌8个,水土保持普法宣传长廊24m,水土保持百科常识科普长廊24m,标识牌22个,警示牌20个。
2.4项目概算总投资:632.29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就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一致,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请于2026年9 月21 日至2026年9 月28日 ,持CA锁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 月19 日9 时00 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服务中心7****交易中心开标4 室。标书代写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标书代写
5.3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5.4本次招标采取“远程”评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政府网》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区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联系人:曹国东,联系电话:133****0820。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中心街3号(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毋帅
电话:132****33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
联系人:曹国东
电话:133****0820
监督单位:****招标办公室 0911-****902
**县****服务中心 09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