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县垃圾**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线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445.431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规模: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县垃圾**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线路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县垃圾**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线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二个年度内任 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或“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和“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以上“满足(**县垃圾**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线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提供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对应事项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3)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招标文件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9-29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10-16 09:00(**时间)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冰溪街道府前路87-83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3****8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冰溪街道津门路288号玉虹世纪名城8号楼9-10号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3****4886
九、其他说明:
1、预算金额:****311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11元人民币,本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 2、项目编号:YSYJ-YS-2026-05-01#-1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现场恢复、试运行等工作。 4、参加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限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招 投标活动),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计划好时间赶到开标现场签到。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标书代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