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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浸****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选址:**市**区浸潭镇新寨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149667.5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钢结构密闭鸭舍、智能化笼养配套设备、鸭蛋清洗分拣车间、病死鸭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化利用系统以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建成后蛋鸭存栏量75万羽,青年鸭存栏量35万羽,年产鸭蛋20000万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村委会笔架村文化室(自编号001)
联系人:伍总
联系电话:186****8894
邮箱:****@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中正****公司
地址:**市**区思成路1号3号中3号楼第四层之二4A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公众意见表可从网络链接下载),发表对**市浸****基地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在**市浸****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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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