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拟建设 1 台 100 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超超临界湿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将关停本厂现有 1-4 号共 4 台 33.5万千瓦亚临界燃煤机组,实现老旧低效产能替代。
项目计划总投资41.97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3%。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采用低氮燃烧+SCR 脱硝、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湿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烟尘5.0mg/m3、SO235mg/m3、NOX50mg/m3)。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类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取了针对性的防渗措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给水泵、发电机、汽轮机、空压机等。在设备采购中尽量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加强厂界及厂区的绿化也有一定的降噪作用。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拟建工程固体废弃物包括灰渣等等,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符合国家标准政策;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报告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到项目厂区查阅,电子版可在网络公示链接中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组织代表、其他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方式:
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175****7560 ,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附件:**华电邹县“上大压小”1×100 万千瓦煤电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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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