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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CR5AYY21 | 建设单位法人:王胤淇 |
| 王胤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夏港街道街南33号 |
| **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夏港街道街南33号 |
| 经度:120.20932 纬度: 31.89575 | ****机关:**市数据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7 |
| 锡数投许〔2024〕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CR5AYY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宇****公司 |
| ****0281MACR5AYY21 | 验收监测单位:**环宇****公司 |
| ****0281MACR5AYY21 | 竣工时间:2025-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开展**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配备2台X射线探伤机(1台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1台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租赁******公司位于**省**市**市夏港街道街南33号的办公楼****办公室,将其改造后作为本项目运营场所,探伤地点一般为委托企业厂区内,探伤对象为各种焊接件,包括桥梁钢结构及船舶钢结构等。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新增2台X射线探伤机:1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滤过材料为3mmAl,定向机)和1台XXG-35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滤过材料为3mmAl,定向机),为客户提供移动式X射线探伤服务,探伤对象为各种焊接件,包括桥梁钢结构及船舶钢结构等。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市夏港街道街南33号(租赁******公司****办公室区域),探伤地点为客户指定的移动探伤现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接受移动探伤任务。 (2)指定探伤现场负责人及工作职责,探伤现场负责人应由现场工作经验丰富且经过专业化探伤作业培训的员工担任,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对控制区及监督区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分,并负责在探伤地点周围利用便携式辐射巡测仪对控制区、监督区进行修正,按照修正的结果重新布置控制区和监督区等工作。 (3)探伤现场评估。 (4)制订探伤作业方案。 (5)在工程探伤现场张贴探伤通知、委托单位各部门发布探伤通知,涉及厂区外公众散发探伤通知,收集相关部门及公众的反馈意见。 (6)设备出库及运输。 (7)到达移动探伤现场后,初步划分控制区及监督区,划分要求如下:根据现场情况通过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志出控制区及监督区边界,并在相应边界设置警示标识,包括:控制区悬挂“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督区悬挂“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语等提示信息。 (8)对控制区及监督区内的人员进行清场,辐射工作人员至少巡查一遍,确保控制区及监督区内不存在无关人员滞留情况。 (9)清场完成后,在控制区及监督区设置安全警戒措施,包括工作状态指示灯、声音报警装置及铅屏风。 (10)安置 X 射线探伤机:辐射工作人员连接好 X 射线探伤机控制部件,对被探伤工件贴置胶片,将贴好胶片的工件固定位置,工作人员设置曝光参数,开启延时曝光功能,操作人员退至控制区外。 (11)试曝光:X 射线探伤机进行试曝光,此过程产生 X 射线以及 X 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 (12)通过辐射环境巡测仪对控制区及监督区进行巡测及修正,并记录巡检结果。 (13)以上工作完成后,启动 X 射线探伤机进行曝光检测,产生 X 射线以及 X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检测过程中由探伤现场负责人进行巡视。每名辐射工作人员佩戴 1 枚个人剂量计及 1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14)曝光结束后,关闭 X 射线机,收回 X 射线机,取下胶片。 (15)探伤作业结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 (16)仪器设备运输及入库:采用公司****公司库房存放,至少 1名操作人员随车押运。库房管理人员打开库房,进行台账登记后,设备入库。同时探****公司。 (17****公司在暗室进行洗片工作、在办公区进行读片工作,判断工件焊接质量、缺陷等工作。洗片时当定影显影液在使用至无法起效时产生废显(定)影剂、胶片清洗过程中产生胶片清洗废水以及可能产生废胶片。 | 实际建设情况:(1)接受移动探伤任务,探伤现场评估,开具作业票,确定探伤时间、地点,发布探伤通知。 (2)将被检工件放置于指定的探伤位置,并在检测部位贴上感光胶片。 (3)选择合适的探伤机,将探伤机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调整照射方位,根据估算值及经验初步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置安全警戒措施。 (4)对探伤工作场所进行清场,确保场内无其他人员且各种辐射安全措施到位后,连接好探伤机控制部件。 (5)将探伤机控制器放置在主射束的反方向或有屏蔽侧,并尽量远离探伤机。调节合适的曝光参数,延时开启探伤机进行试曝光,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进行修定,重新确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 (6)工作人员启动延时曝光并迅速撤离至预设掩体后,倒计时结束后开始曝光,达到预定照射时间或曝光量后探伤机曝光结束。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确认探伤机停止工作后,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进入控制区,取下胶片,收回探伤机,解除警戒并离场。 (7)探伤机入库。洗片、读片,判断工件焊接质量和缺陷等,出具检测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司开展移动式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时,在第一次曝光开始前,探伤现场负责人根据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志出控制区及监督区边界,并在相应边界设置警示标识;在试曝光期间,借助辐射环境巡测仪对控制区及监督区进行巡测及修正,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X射线现场探伤时满足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15μSv/h、监督区边界周围剂量率不大于2.5μSv/h要求。相关防护设施应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相应的防护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移动式探伤工作场所位于客户指定区域内,公司内不使用和调试探伤机,仅设有暗室、评片室、危险废物仓库和探伤机储存仓库等配套设施。探伤机储存仓库设置了防盗窗、防盗门、双人双锁,并在门外表面张贴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钥匙由辐射防护负责人和探伤现场负责人分别保管;仓库内外设置了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连接至总经理室。公司在移动式探伤作业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经验,预设控制区边界和监督区边界,进行试曝光时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在边界处进行巡测,并根据测量值及时调整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范围,确保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15μSv/h,监督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为方便运输和工作,公司配置了铅板(共4块,尺寸约1.6m×0.6m,铅当量为2mmPb),探伤作业时,将铅板放置于探伤机四周可形成铅防护罩;配置了2套警戒线,4个能够显示“预备”(绿色)和“照射”(红色)状态且带有声音提示的指示灯,指示灯状态通过遥控器控制;配置了4块带有“控制区”和“禁止进入X射线区”字样的警告牌、4块带有“监督区”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告牌、10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警告标志和警示语;探伤机控制器上设有停止曝光按钮和钥匙开关;作业期间由委托客户提供照明措施。配备了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并为本项目配备了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成立“****领导小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其职责。公司制定了《****基本规章制度》,制度包含:《辐射安全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与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管理制度》、《辐射防护知识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及辐射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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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指定的移动探伤现场和**市夏港街道街南33号公司探伤机储存仓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客户指定的移动探伤现场和**市夏港街道街南33号公司探伤机储存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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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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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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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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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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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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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