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调查地块名称为练市镇练**镇单元02-12J地块,位于**市**区练市镇,地块四至:北至农村道路、****花园、**练溪大道、南至空地;地块面积为23869 m2;****中心坐标为:N 30.693056°;E 120.400181°。地块历史主要为练市镇练南村村域农用地,东南角历史有过老村部办公及木板仓库使用历史,不涉及工业生产历史。
2、地块规划:现地块拟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居住用地(07)。湖****人民政府委托****针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现为空地,地表有林木和农作物小规模种植,东侧有一条土路与东侧道路相连。
4、采样布点:本次采用系统随机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东北侧布设1个对照土壤采样点及对照地下水采样点。
5、检测指标:本次项目初步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础指标、pH、石油烃(C10-C40)作为土壤分析指标;选取20种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种毒理学指标、GB36600中45项指标以及石油烃(C10-C40)作为地下水分析指标。
6、评价标准:本次地块初步调查土壤指标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筛查的评价依据。本次调查项目地下水质量评估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
7、检测结果分析:
针对上述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土壤:地块内土壤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7.32~8.95之间,总体呈碱性,与当地地质背景条件有关;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27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苯胺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层位有检出,最大检出值为28 mg/kg,满足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26 mg/kg)要求。地块内外土壤检测因子检测浓度无显著差异性。
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指标检测结果除浊度、总硬度、硫酸根、氨氮外,其余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值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标准。超标的浊度、总硬度、硫酸根、氨氮均属于感官性状或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且对照点BW1浊度同样超标,各超标指标呈现明显的区域水文地球化学特征,表明超标主要受区域地质背景及本底值影响,而非地块内特定污染活动所致。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相关规定:地块仅地下水超标时,需依据DB33/T 892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经评估确需管控/修复的纳入管控修复名录;无需管控修复的不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本地块超标指标为区域地质本底导致的常规理化指标,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无人体暴露途径,地下水现状不会对后续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产生健康风险,无需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8、调查结论:
练市镇练**镇单元02-12J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城镇住宅用地(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