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914********313614Q | **** | 下浮率 | 7.14 % |
| 2 | 915********082941H | **同创伟****公司 | 下浮率 | 33.85 % |
| 3 | ****1102MA46CF2D5X | **市裕****公司 | 下浮率 | 15 % |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络合铁脱硫催化剂采购项目
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的络合铁脱硫催化剂,包括:铁离子催化剂、螯合剂、硫磺改性剂和消泡剂、高浓度铁离子催化剂。
5.地点: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
6.服务期:1年。(本次采购标的物并非一次性采购,而是根据使用需求随时向中标单位发送具体的采购计划)
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1名;****,综合下浮率:7.14%;
第2名:**同创伟****公司,综合下浮率:33.85%;
第3名:**市裕****公司,综合下浮率:15%;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3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子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行为将按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招标人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为****:李梅霞(联系方式:182****6502)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镇**丁旗街道
联系人:李梅霞
电 话:182****6502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华中路8****广场名仕楼18楼
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
电话:085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