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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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法院作出(2026)粤03破申2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9日作出(2026)粤03破245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管理人”),聂鹏民为负责人。 管理人现根据《****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汉国,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224773,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状态。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办事处**市场路29号C栋厂房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音箱产品、移动电源、电池产品、小家电产品、手机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周边产品及配件、蓝牙耳机、3D眼镜、VR的生产、技术开发与销售。 现管****公司有201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财务记账凭证共计139册及相关资料。 二、报名条件 1.审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至少曾为一宗**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2.已编入《****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审计范围及要求 1.审计基准日:2026年5月13日,****法院****公司破产清算案之日。 2.审计范围: (1****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对外应收款、对外负债、资产与负债情况; (2****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获得非正常****公司的情况; (3****公司自2026年5月13日之后对外付款是否有合理凭据及合理对价; (4****公司自2025年11月13日之后转让财产、交易是否有合理凭据和合理对价; (5****公司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资产的情况; (6)盘点、****公司所有资产; (7)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破产清算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8)从财务角度协助管理人开展资产清收、债权审核等破产清算工作。 3.审计时间要求在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4.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审计费用以人民币30000元为上限,于法院裁定认可破产分配方案之日起30日内且审计机构向管理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报酬之内。 四、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6年9月23日23时59分前向****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本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五、机构选定 本会拟于2026年9月24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 管理人或者本会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管理人联系人:郑律师,联系电话156****2464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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