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服务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分别于7月28日、8月21****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公告无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或保函,二次公告仅有1家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即:****。鉴于2次公开招标公告,有效报名供应商均不足3家。
同时,了解到目前在全疆保险行业内已形成全疆医疗行业专属服务数据库及风控模型,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患谈话第三方见证+医疗意外险 “四位一体”的生态服务模式;且已经建成 覆盖地(州、市)和兵团师市的风险防范、纠纷调解服务网络,组建了由395名医学、法律专****医疗机构保险经纪服务商只有****。前期负责我院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及保险经纪服务的服务商为****,若更换服务商即意味着示范项目医责险断保,从而导致我院累计获得的三年追溯期归零,理赔衔接中断。一旦发生追溯期内巨额赔案,新服务商不可能承担之前的赔偿责任,****医院自行赔偿。并且医疗机构保险经纪服务需要具备保险条款设计、行业风险防范、专业纠纷调解、医疗数据分析等复合能力,****公司难以满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所述,****为医疗责任、公众责任保险及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的唯一响应供应商。现为有效防范医疗风险,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路2号**大厦16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闫华江
联系电话:189****9676
联系地址:****开发区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赵文君
联系电话:0999-****070
联系地址:**市**路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辛海蓉
联系电话:186****9566
联系地址:**市**大道79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502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