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

参与截止时间: 2026-09-22 17: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23 14:00加急标书代写

收货地址: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对供应商的要求

采购类型: 单次采购 报价要求: 含税报价 保证金: 1,000.00 元

大写:壹仟元整

平台使用费: 0 元

大写:零元整

平台服务费: 0 元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大写:零元整

报价币种: 人民币 品目信息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量/计量单位
参数型号
采购人指定
供应商响应
对供应商备注
附件
操作
1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0/项
-
品牌/制造商: -
交货地点: - 交货周期(天): -
参数型号: 供应商需响应
品牌/制造商: 供应商需响应 交货周期(天): 供应商需响应
-
-
查看详情

备注说明

-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询比公告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询比采购内容

为******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 45001)三项体系的认证取证及三年有效期内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覆盖初取认证至三年周期内审服务结束。

二、响应文件内容

按上述范围编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需签字或盖企业公章。未上传响应文件附件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单独上传附件):

(一)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三)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

4.供应商视采购供应需要自行编写的其他材料。

(二)报价部分

1.响应函(见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二)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须为经****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并取得中国****委员会(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其有效《认证机构批准书》和《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的业务/认可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24001/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45001/ISO 45001)认证。

(三)业绩要求:自响应截止日前36个月内,须具有不少于2项工程设计企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贯标服务业绩,其中冶金类和建筑类设计企业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应合同或认证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服务对象的企业行业类别。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供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董高监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采购供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供应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采购供应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该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5****公司、采购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6)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采购项目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当日数据为准)

****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邮件)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加急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邮件)发给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回复后,一个工作日时间内逾期未通知采购人的,视为已收到该澄清。

(4)至采购供应截止日前,采购人有依法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5)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邮件)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报价的供应商。

(6)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一个工作日时间内逾期未通知采购人的,视为已收到该修改。

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撤回/撤销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若需补充、修改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重新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六、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9月23日14: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公司冶金路1****中心7#楼(如有变更,采购人会提前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3.采购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网址:https://xin-steel.****.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询比采购项目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网上缴费平台使用费,报名****中心的费用账单里申请标平台使用费的电子发票。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后不退。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报名****中心的费用账单里申请标平台使用费的电子发票。

4.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照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详情见采购文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逾期责任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5.具体注****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网址:https://xin-steel.****.com/)查看“帮助专区”;平台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21:00时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七、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日历日):采购供应截止之日后的90天,响

应有效期不足的采购供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采购供应而予以不通过。

八、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网址:https://xin-steel.****.com/)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9月23日14:00前 。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日历日):采购供应截止之日后的90天,响应有效期不足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响应本次采购而予以不通过。

2.如果供应商同意适当**响应有效期时,供应商应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按相应**。

3.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供应处理。

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2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供应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采购供应截止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响应报价的算术性修正;

(4)供应商提供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5)供应商串通采购供应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8)发生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9)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

7.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金额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九、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对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2.当市场下行时,可根据市场行情对原合同价进行适时调整,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十、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唐工 ****320

2、技术联系人: 张工159****7886

3、电子信箱:****@baowugroup.com

十一、投诉渠道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供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渠道:****中心 0790-****29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0
招标公告
江西新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询比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