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规划条件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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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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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荔****分区单元350304-04-B-08-a地块(绶溪片区地块三-B1安置房) |
位于**市荔****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西庚街、南至规划商业用地、西至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北至线英路 |
约14627平方米(注: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
>1.0且≤4.02 |
≤25% |
≥25% |
建筑高度< 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5层(底层架空则应≥6层)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70年 |
具体规划条件按照荔自然资审〔2026〕12号文件执行 |
2.地块出让条件
(1)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并交付回购方。
(2****公司由土地受让人****。
(3)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同时与**市****公司签订房产整体购买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2),****政府****办事处签订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3)。
二、公告时限
自2026年9月20日起(含节假日),公告至2026年10月20日16:30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意向用地者提交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道路畅通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地址:****广场北侧
单位:****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94-****020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盖章);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接受申请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按规定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接受申请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具体******局负责办理。
附件:1.****关于**市荔****分区单元350304-04-B-08-a地块(绶溪片区地块三-B1安置房)规划条件的函(荔自然资审〔2026〕12号)
2.**市荔****分区单元350304-04-B-08-a地块(绶溪片区地块三-B1安置房)房产整体购买协议书
3.**市荔****分区单元350304-04-B-08-a地块(绶溪片区地块三-B1安置房)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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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