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维生素B3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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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3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20:46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9-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0919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维生素B3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维生素B3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现有南厂区内(地理坐标为E116°36'16.66",N 29°56'59.78")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总投资4376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0万元,占总投资的1.9%。依托现有车间和公用辅助工程,不新增用地。主体工程依托南厂区现有的1003车间、1004车间和901车间;储运工程依托北厂区已建1#、2#、3#罐区(不新增最大储存量和周转频次),依托南厂区已建的5-1储罐区、3-甲罐组、611原料仓库、912成品仓库等;依托现有项目环保工程内容包括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约为2500m3,已建,位于北厂区)、消防废水池兼初期雨水池1#(总有效容积8700m3,已建,位于南厂区)、消防废水池兼初期雨水池2#(总有效容积3000m3,已建,位于北厂区)、****处理站(预处理(混凝气浮+UASB)+主处理(水解酸化+A/O +沉淀池)处理,处理能力为3600t/d)、废液暂存罐、南厂区RTO装置及南厂区固废焚烧装置等;其他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1003车间(含氢废气)新增氢气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系统)+30m高排气筒、1003车间(其他废气)新增CO-SCR系统(采用催化氧化+SCR脱硝系统)+35m高排气筒、901车间(1,3-丁二醇加氢废气)新增车间水吸收+30m高排气筒、1004车间(烟酰胺粉尘)新增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将南厂区现有912-4仓库改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490m2)。

本项目需新增劳动定员65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乙醛=19.04%;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SO2、NO2、NOX、硫酸、TVOC、氨、氰化氢、甲苯、乙醛、CO、氯化氢和二噁英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PM10、PM2.5的年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95%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但经实施消减方案后预测范围内的PM10、PM2.5年平均浓度变化率K<-20%,区域环境整体改善。

2)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规定:本项目1003车间、1004车间和901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东面约1580m处的张家冲,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79.25t/d。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放至长江。****处理站****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600t/d)预处理(混凝气浮+UASB)+主处理(水解酸化+A/O+****园区接管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现有厂区内设有一间12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储存****的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南厂区中设有2个200m3废液储罐和1个150m3废液储罐,用于暂存液体废物;将南厂区现有912-4仓库改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490m2,储存能力为200吨。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放至长江。****处理站****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600t/d)预处理(混凝气浮+UASB)+主处理(水解酸化+A/O+****园区接管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

(二)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1,3-丁二醇工艺废气(不含氢)先经车间碱吸收塔+水吸收塔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烟酰胺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南厂区RTO焚烧处置,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35)高空排放。经处理后TVOC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较严标准限值;乙醛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低于1.5kg/h;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150mg/m3;正丁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80mg/m3,RTO焚烧炉基准含氧量为3%。

含氢废气焚烧炉主要处理3-甲基吡啶脱氢工序产生的含氢废气,废气中主要成分为氢气、硫酸、3-甲基吡啶和3-甲基哌啶等。含氢废气焚烧处理工艺采用“焚烧炉+余热锅炉(SNCR)”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23)排放。氢气焚烧炉废气中SO2和NOX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较严值,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硫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低于1.1kg/h,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中排放浓度较严值。

1003车间废气(不包括3-甲基吡啶脱氢工序产生的含氢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的催化氧化装置(催化氧化+SCR脱硝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氰化氢、颗粒物、NOX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硫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低于1.1kg/h,TVOC、甲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中排放浓度较严值。

1,3-丁二醇加氢过程中废气主要成分为氢气、乙醇等,采用车间水吸收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中排放浓度较严值。

烟酰胺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

本项目部分危废依托南厂区危废焚烧炉处置,南厂区危废焚烧炉烟气经过“二燃室+SNCR脱硝+导热油炉+急冷塔+干喷塔+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塔+碱液填料塔+45m排气筒”。净化后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汽化残液、蒸馏残液、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固定化小球、原材料包装袋、原材料包装桶、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生活垃圾。

汽化残液、蒸馏残液、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固定化小球、原材料包装袋、原材料包装桶、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汽化残液、部****公司南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其他蒸馏残液、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袋、原材料包装桶、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危废焚烧产生的炉渣、灰渣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固定化小球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为危废,则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鉴**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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