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保障我校2026年艺术节晚会顺利举办,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高质量进行,根据学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我校决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次晚会现场舞台灯光、音响、视频直播、照片采集及相关配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艺术节晚会舞台灯光、音响、视频直播及照片采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
(三)项目地点:****(具体演出场地以现场实际为准)。
(四)演出时间(计划):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9:00—21:00。供应商进场搭建、设备调试、彩排保障及演出结束后拆场恢复的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活动规模:现场观众约2000人。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为含税全包总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在满足本公告全部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次晚会灯光、音响、视频直播、照片采集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整体方案设计、设备租赁、运输装卸、安装搭建、系统联调、现场操作、全程保障、后期成果交付及拆场恢复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舞台灯光服务:晚会灯光效果设计,灯具及控制系统的提供、安装、编程、操作与拆除。
2.专业音响服务:扩声系统、拾音及返听系统、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与现场调音,保障约2000人现场良好听闻效果。
3.视频直播服务:多机位拍摄、导播切换、字幕图文、网络推流、全程录制及回放交付。
4.照片采集服务:彩排及正式演出全程摄影、原片及精修照片交付。
5.声乐节目人声提前录音服务(★):按本公告要求安排录音师及录音设备到校,完成全部声乐节目人声的提前录制与后期处理。
6.与采购人自有设备的驳接联调(★):负责供应商全部设备与采购人自有可拆卸舞台、LED大屏之间的机械配合、供电接驳和信号互通,确保所有设备有效驳接、协同运行、正常使用。
7.节目联排、带妆彩排及正式演出期间的全程技术保障,以及演出结束后的设备拆除、场地清理与恢复。
(二)采购人自有设备及现场条件
1.采购人已自建可拆卸舞台,供应商无需提供舞台本体。舞台尺寸为:台面长24米、宽9米、台面高度0.9米;舞台现状照片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亦可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查勘。
2.采购人已自有LED大屏,供应商无需提供LED大屏。LED大屏尺寸约为:长12米、高5米;点间距:≤4.0mm;信号接口类型:接收卡单卡带载512×512,配置HUB75标准接口。
3.虽舞台、LED大屏由采购人提供,但供应商仍须负责其灯光、音响、视频直播、摄录等全部设备与采购人舞台、LED大屏之间的安装配合与信号驳接,并在彩排前完成全流程联调,确保大屏画面、直播信号、现场音视频系统协同正常。
4.采购人提供市电接驳点,接驳点以后的配电箱、线缆及用电安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对供电容量、接口形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报价方案中书面提出。
5.供应商应在报价前自行或联系采购人完成现场查勘,充分核对舞台、LED大屏及场地条件。因未查勘或查勘不充分导致的方案缺陷、驳接失败、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得以现场条件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标准。
(三)服务标准与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设备配置及系统能力应与约2000人规模的晚会相匹配,保证观众区各位置视听效果均匀良好,无明显声音死角、照明暗区和视线遮挡,直播画面稳定流畅,确保全场观众及线上观看人员获得良好观赏体验。
2.音响系统:
(1)配置专业数字调音台、主扩声系统(含超低频扬声器、观众区补声音箱)、舞台返听监听系统、无线话筒(手持、领夹、头戴式等)、有线话筒、话筒支架、音频效果与处理设备及内部通讯对讲系统;话筒数量及通道数应满足全部节目及主持人使用需要,并按节目单足额配置备用数量;
(2)观众区声压级分布均匀,无明显回声、死点和自激啸叫,人声清晰饱满、音乐层次分明,满足综艺晚会语言与音乐并重的扩声要求;
(3)关键设备应具备备份及故障快速替换能力,演出期间安排调音师全程值守。
3.灯光系统:
(1)根据晚会节目流程进行灯光效果设计,配置面光、耳光、顶光、逆光、电脑图案灯、电脑染色灯、帕灯、追光灯、专业灯光控制台及必要的舞台特效设备,灯具数量与照度应满足约2000人规模场地的现场照明及摄像、直播需要;
(2)灯光不得直射观众眼部,不得对摄像机位形成逆光干扰;灯光吊挂、支撑结构须满足承重要求,室外场地还应满足防风要求;
(3)演出期间安排灯光师全程编程、操作,关键控制设备应有备份。
4.视频直播:
(1)配置不少于4个摄像机位(含固定主机位、侧机位及移动游机,可根据节目需要增设特写机位),配备专业摄像设备、导播切换台、字幕图文系统、现场录制及网络推流设备;
(2)按照采购人确认的直播平台、账号及观看范围进行推流直播(采购人无指定平台的,由供应商提供方案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直播画面应流畅清晰、音画同步、切换有序,网络传输具备主备双链路或等效备份措施,确保直播全程不中断;
(3)对演出全程同步录制,直播结束后向采购人交付完整直播回放视频及全部录制素材,交付格式及时限在合同中约定。
5.照片采集:
(1)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摄影师,覆盖彩排及正式演出全程,完整记录舞台全景、节目表演、领导嘉宾及观众场景;
(2)演出结束后24小时内交付全部数码原片,3个工作日内交付精修照片不少于100张(具体数量可在合同中约定),影像分辨率应满足放大冲印及宣传使用需要。
6.声乐节目人声提前录音(★):
(1)本次晚会全部声乐节目的人声音轨均须提前录制。供应商应于正式演出前2—3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24日至9月25日,具体录制时段由双方提前1个工作日确认)安排专业录音师携带专业录音设备及必要的录音环境处理设备到校,在采购人指定场地完成全部声乐节目的人声录制及后期处理;
(2)录音成品应在正式演出前交付采购人验收确认,并按演出流程编排用于正式演出还音;录音、后期制作及人员往返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7.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配合完成节目联排和带妆彩排,各岗位人员全程在岗保障;演出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设备拆除和场地清理恢复,不得损坏采购人场地、舞台及LED大屏设施,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项目团队配置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大型舞台演出现场软硬件系统搭建与保障经验,并针对本项目配备分工明确、专业齐全、人员相对固定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舞台技术总监)1名,以及调音师(混音师)、灯光师、录音师、摄像师及导播、摄影师、场务(舞台监督)、专职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2.涉及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报价文件中应列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岗位分工、从业经历及持证情况(见附件5);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岗位人员。
(五)时间安排
1.进场搭建:2026年9月27日12时前完成搭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联调与彩排: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驳接联调,并全程配合采购人组织的节目联排和带妆彩排;
3.提前录音:2026年9月24日至9月25日;
4.正式演出:2026年9月28日19:00—21:00;
5.拆场恢复:演出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上述时间如有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
1.供应商是本项目设备设施安全、施工安全和本方人员安全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用电、高处作业等规定,服从学校校园安全管理。
2.设备搭建、灯光音响吊挂及配电方案应经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确保结构安全、用电安全;室外搭建应落实防风、防雨措施。
3.供应商应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投保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报价文件中提供投保承诺,成交后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交保险凭证。
4.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关键设备配备备件和备用技术力量,确保突发情况下快速处置、演出不中断。
5.因供应商设备、施工或操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七)成果交付、知识产权与保密
1.照片、直播录像、录音文件等全部成果及原始素材,应按约定时限完整交付采购人。
2.上述成果的著作权及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发布或用于商业宣传。供应商应对活动中接触到的师生肖像、个人信息及采购人内部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八)不可抗力与演出延期(★)
如因天气原因、上级政府部门临时政策要求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演出时间推迟,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新档期,在合理时间内顺延提供同等标准的设备与服务,设备延期使用及人员保障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如演出最终取消,双方按供应商已实际发生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合理成本协商结算,已收取的预付款多退少补。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舞台设备租赁、演出服务、会务会展服务、音视频制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3年内,具有单场观众规模约2000人及以上的大型文艺演出、晚会或同类活动的舞台灯光、音响、视频等系统搭建与现场保障服务业绩(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为准;本项目不限制供应商注册地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六)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3),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报价要求
(一)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含税全包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备租赁及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安装搭建与拆除、人工、前期录音、直播平台及网络流量、照片拍摄与后期、视频录制交付、用电接驳、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其他全部费用。采购人除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计算正确;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日历日,有效期内报价不得更改或撤回。加急标书代写
(四)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文件组成:用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1.报价函(附件1);
2.报价明细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
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4)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5.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附件5)及主要人员证书复印件;
6.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含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场地布置与灯光音响设计、与采购人舞台及LED屏驳接方案、录音方案、直播与摄录方案、进度安排、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等);
7.廉洁承诺书(附件6);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件7,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时提供);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报价文件,比选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
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名及咨询: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9月23日17时之前与采购人联系报名、预约现场查勘。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三)递交地点:****一号门门卫室。
六、
询价、评审与成交规则
(一****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文件是否满足本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标注“★”的条款,以及服务范围、演出时间、报价有效期等)进行审查评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成交原则: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的商家。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1.供应商不具备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
2.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未实质性响应服务范围、演出时间或标注“★”条款等实质性要求的;
4.报价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导致无法确定报价内容的;
5.未按规定签章、密封或逾期送达的;
6.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低价等情形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价,****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变更采购方式。
(六)《成交通知书》将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最迟不晚于设备进场搭建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按时签订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
合同主要条款
(一)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本公告、报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报价文件中的服务方案、设备清单、人员配置及各项承诺均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验收:演出结束后,采购人依据合同及本公告要求,对服务过程、现场效果及成果交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补救,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四)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进场、设备或人员配置不到位、设备故障影响演出或造成演出中断、延误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扣减合同价款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及演出延期事宜,按本公告第二条第(八)项约定执行。
(六)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遵守廉洁采购有关规定,不得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馈赠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见附件6《廉洁承诺书》)。
(二)****具有最终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马街街道春雨路白沙地111号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5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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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