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146号
关于新时代﹒乐创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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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乐创城光伏发电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函复如下:
一、****政府对《关于实施新时代﹒乐创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樟溪镇新时代﹒乐创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1.3572MW,交流侧装机容量1.0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148万千瓦时。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支架、光伏专用线缆、光伏并网柜、光伏桥架等。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利用既有建筑屋顶面积约8000平方米,不新增建设用地。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50.58万元,其中:工程费39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68万元、预备费10.9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专项资金[2025年省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注入资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除争取上级补助、**对口帮扶资金、产业基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各项资金外,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十、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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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