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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932819M | 建设单位法人:徐美华 |
| 王晓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安****社区菊城路1号(**小榄产业园) |
| 年产1亿2千万平方米商标纸、1亿2千万平方米上光膜和1亿5千万平方米纸板、纸箱项目(一期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C223-纸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工业园(**小榄产业园) |
| 经度:113.****85672 纬度: 31.****834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30 |
| 孝环函〔2021〕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4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93281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932819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2025-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0 |
| 2026-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1KD7h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中间产品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1663t/a,年产乳液型丙烯酸酯压敏胶1716t/a,年产热熔性压敏胶792t/a;年产最终产品:溶剂敏胶商标纸1 2400万m2/a,乳液胶商标纸2 6000万m2/a,热熔胶商标纸3 3600万m2/a,上光膜6000万m2/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中间产品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485t/a,年产热熔性压敏胶396t/a;年产最终产品:溶剂胶商标纸1 600万m2/a,热胶商标纸3 1800万m2/a,上光膜1500万m2/a。 |
| 此次为项目(一期一阶段)验收,部分生产线(如乳液胶商标纸2、剩余溶剂胶商标纸1等)及二期工程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配料→聚合反应→卸胶→进入涂胶工段; 热熔胶:配料→加热熔融→卸胶→进入涂胶工段; PE膜基材淋膜、涂硅油:(PE颗粒、离型纸)淋膜→涂硅油→烘干→复卷→开卷; BOPP膜基材:BOPP膜、铜版纸开卷; 溶剂型胶商标纸1:(溶剂型压敏胶、松香)搅拌→(BOPP膜基材、搅拌后溶剂型压敏胶、松香)烘干(第一部分涂胶后烘干,第二部分50℃固化烘干)→(烘干后的BOPP膜基材、溶剂型压敏胶、松香、PE膜基材)复卷→分切→包装; 溶剂型胶商标纸3:(热熔胶、BOPP膜基材香)涂胶→烘干(第一部分涂胶后烘干,第二部分50℃固化烘干)→(烘干后的BOPP膜基材、热熔胶、PE膜基材)复卷→分切→包装; 上光膜:搅拌→开卷→涂胶→涂布后烘箱烘干(第一部分)→复卷前50℃烘箱固化烘干(第二部分)→复卷→分切→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配料→聚合反应→卸胶→进入涂胶工段; 热熔胶:配料→加热熔融→卸胶→进入涂胶工段; PE膜基材淋膜、涂硅油:(PE颗粒、离型纸)淋膜→涂硅油→烘干→收卷→开卷; BOPP膜基材:BOPP膜、铜版纸开卷; 溶剂型胶商标纸1:(溶剂型压敏胶、松香)搅拌→(BOPP膜基材、搅拌后溶剂型压敏胶、松香)烘干→(烘干后的BOPP膜基材、溶剂型压敏胶、松香、PE膜基材)复合→收卷→分切/复卷→包装; 热熔胶商标纸3:(溶剂型压敏胶、BOPP膜基材)涂胶→(涂胶后的BOPP膜基材、溶剂型压敏胶、PE膜基材)水辊固化→复合→收卷→分切/复卷→包装; 上光膜:搅拌→开卷→涂胶→涂布后烘箱烘干→收卷→整卷送入全密闭烘房,使用电热热风炉进行50℃烘烤固化→分切→包装;实际复卷工序为开卷、收卷工序,环评中“第二部分烘箱烘干固化工序”实际为“收卷后在烘干房使用热风炉电加热进行烘烤固化”,烘烤温度50℃不变。 |
| ①上光膜实际复卷工序为开卷、收卷工序,环评中第二部分烘干实际将环评涂布、烘干后第二部分烘箱烘干工序改为涂布、烘干、收卷后在烘干房使用热风炉电加热进行烘烤固化,烘烤温度为50℃不变。②实际热熔胶商标纸3涂胶后无需进行烘干,热熔性压敏胶商标纸3涂胶后的基材经过水辊冷却固化。仅溶剂型胶商标纸1需进行烘干,且烘干在涂胶工序后涂布生产线配套的全密闭烘箱内进行,无第二部分50℃烘干固化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措施: ①锅炉废气处理措施:1根15m排气筒(1#)排放; ②制胶、涂布、烘干废气处理措施(包括上光膜、商标纸、电工胶带等的涂布、烘干过程废气):对各制胶、涂布工段各废气产生节点设置集气罩、对烘干工段设置全封闭烘干系统,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溶剂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由30m排气筒(2#)外排; ③淋膜废气处理措施:设置集气罩+15m排气筒(3#)排放; ④涂硅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措施:设置1根15m排气筒(4#)排放; 废水处理措施:厂区设置1座300m3/d****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格栅池+调节池+初沉池(初沉池中加酸调节废水pH,同时加PAC絮凝沉淀”预处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UASB+生物接触氧化”系统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废水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措施: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措施:(1)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为化粪池污泥、含油废抹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等等,成分简单,化粪池污泥、含油废抹布、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供应商上门定期更换。 在厂房6丙类仓库内北侧设置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设计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天迈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滤渣含有有机树脂类废物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3-13),废活性炭、废滤膜、破损废包装桶属于HW49 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依次为900-039-49、900-041-49、900-041-49),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物化污泥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4-13)。本项目在甲类仓库西侧设置一座40m2危废暂存间,废滤渣、溶剂型压敏胶生产反应釜清洗固废、废活性炭、破损废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运往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包装桶由供应厂家定期直接回收,废活性炭两年更换一次,更换时不在厂区临时存储,直接由危废处置单位拖运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措施: ①对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制胶、上光膜、溶剂胶商标纸1涂布工段各废气产生节点设置集气罩、对烘干工段设置全封闭烘干系统,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溶剂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由30m排气筒(DA001)外排; ②对热熔性压敏胶制胶、热熔胶商标纸3涂布工段各废气产生节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外排; ③锅炉废气处理措施:设置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④淋膜废气处理措施设置集气罩+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⑤涂硅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措施设置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处理措施: 厂区设置1座100m3/d****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格栅池+调节池+初沉池(初沉池中加酸调节废水pH,同时加PAC絮凝沉淀”预处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UASB+生物接触氧化”系统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废水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措施: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措施:(1)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化粪池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等,成分简单,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供应商上门定期更换。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区****回收站综合利用。 在厂房1内西侧设置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设计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天迈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滤渣含有有机树脂类废物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3-13),废活性炭、废滤膜、破损废包装桶、废抹布(含乙酸乙酯溶剂)属于HW49 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依次为900-039-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4-13);溶剂胶生产设备清洗产生的废碱属于HW35 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危废代码900-352-35);本项目在甲类仓库西侧设置一座40m2危废暂存间,废滤渣、溶剂型压敏胶生产反应釜清洗固废、废活性炭、破损废包装桶、废抹布(含乙酸乙酯溶剂)、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碱液、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运往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理处置。 |
| ①实际原辅料用量较环评减少,考虑实际生产中热熔性压敏胶原辅料不使用有机溶剂,且热熔胶商标纸3无需烘干不产生烘干废气,热熔型压敏胶制胶废气、热熔胶商标纸3涂布废气产生量较少,实际厂房3热熔性压敏胶制胶废气及热熔胶商标纸3涂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棉+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②项目溶剂胶商标纸1无第二部分50℃烘干固化工艺,故无第二部分烘干固化废气产生;此次验收未导致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③废水处理工艺较环评未发生变动,但由于实际废水量减少,污水处理站规模由环评的300m3/d调整为100m3/d,该规模完全满足现状处理需求并留有合理余量。 ④一般固废暂存间位置有所调整;原环评废含油抹布作为一般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际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含油抹布分类处置时作为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原环评未识别废碱液以及废抹布(含乙酸乙酯),新增识别废碱液、废抹布(含乙酸乙酯)作为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固体废物贮存位置、部分固废属性及处置方式发生变化,但未改变生产工艺,危险废物均落实合规处置,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全厂须设置不小于700m3事故应急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污染区防治区和一般污染区防治区以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 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甲类储罐区、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工程涉及区域。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已健全全厂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已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已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全厂已设置不小于700m3事故应急池,已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环境局****分局予以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20982-2026-01-M。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污染区防治区和一般污染区防治区以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甲类储罐区、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905 | 0 | 0 | 0 | 1.19 | 1.19 | |
| 0 | 3.5357 | 37.2484 | 0 | 0 | 3.536 | 3.536 | |
| 0 | 0.0189 | 2.9799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966 | 0 | 0 | 0 | 0.297 | 0.297 | / |
| 0 | 0.8806 | 0 | 0 | 0 | 0.881 | 0.881 | / |
| 0 | 0.2966 | 0 | 0 | 0 | 0.297 | 0.297 | / |
| 0 | 0.8806 | 0 | 0 | 0 | 0.881 | 0.881 | / |
| 0 | 3.2914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 |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废水采用格栅池+调节池+初沉池(初沉池中加酸调节废水pH,同时加PAC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UASB+生物接触氧化”系统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的pH值为7.1~7.3;化学需氧量为277~32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86.8~106mg/L;悬浮物为11~17mg/L;氨氮为1.50~1.74mg/L;动植物油为0.21~0.33mg/L;石油类为0.06mg/L。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限值,污水总排口的pH、COD、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7项指标监测浓度均符合要求。 |
| 1 | 溶剂回收系统(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分层+精馏) | 项目溶剂胶制胶废气、溶剂型商标纸1、上光膜涂布废气、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对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制胶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上光膜、溶剂胶商标纸1涂布工段在涂布工位上方设置负压集气罩、对烘干工段设置全封闭烘干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溶剂回收系统(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分层+精馏)进行回收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由3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制胶、溶剂胶商标纸1、上光膜涂布、烘干废气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6.22~7.77mg/m3,小于标准值100mg/m3,速率范围为0.2~0.31kg/h。 | |
| 2 | / | 淋膜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淋膜涂硅油车间淋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淋膜废气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3.93~4.33mg/m3,小于标准值100mg/m3,速率范围为0.013~0.015kg/h。 | |
| 3 | / | 涂硅油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的SO、NOx、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三级排放。 | 涂硅油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涂硅烘干燃烧废气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2~5.1mg/m3,小于标准值120mg/m3,速率范围为0.021~0.025kg/h,小于标准值3.5kg/h;排放的SO2排放浓度浓度为未检出,小于标准值550mg/m3;排放的NOX排放浓度为未检出,小于标准值240mg/m3。 | |
| 4 | 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 热熔胶制胶废气、热熔胶商标纸3涂布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热熔胶制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热熔胶商标纸3涂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热熔胶制胶、热熔胶商标纸3涂胶废气DA0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1.6~13.3mg/m3,小于标准值100mg/m3,速率范围为0.023~0.031kg/h。 | |
| 5 | / | 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天然气锅炉废气SO2、NOX、颗粒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燃气锅炉废气DA0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7.0~8.7mg/m3,小于标准值20mg/m3;排放的SO2排放浓度浓度为5~20mg/m3,小于标准值50mg/m3;排放的NOX排放浓度为22~42mg/m3,小于标准值200mg/m3;排放的烟气黑度<1,小于标准值1。 | |
| 6 | 厂区绿化、车间通风换气 | 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9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监控点处1h 平均浓度值”排放限值要求。 | 未收集的涂布废气、原料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厂区设置绿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浓度范围为0.027~0.054mg/m3,小于标准值1.5mg/m3;硫化氢浓度范围为ND0.0005~0.02mg/m3,小于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范围为10~15,小于标准值20;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51~1.37mg/m3,小于标准值4.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99~2.71mg/m3,小于标准值10mg/m3。 |
| 1 | 减振基座、房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各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小于标准值65dB(A);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dB(A),小于标准值55dB(A),即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污染区防治区和一般污染区防治区以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甲类储罐区、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工程涉及区域。 | 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污染区防治区和一般污染区防治区以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甲类仓库、甲类储罐区、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
| 1 | (1)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为化粪池污泥、含油废抹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等等,成分简单,化粪池污泥、含油废抹布、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供应商上门定期更换。 在厂房6丙类仓库内北侧设置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设计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天迈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滤渣含有有机树脂类废物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3-13),废活性炭、废滤膜、破损废包装桶属于HW49 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依次为900-039-49、900-041-49、900-041-49),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物化污泥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4-13)。本项目在甲类仓库西侧设置一座40m2危废暂存间,废滤渣、溶剂型压敏胶生产反应釜清洗固废、废活性炭、破损废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运往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包装桶由供应厂家定期直接回收,废活性炭两年更换一次,更换时不在厂区临时存储,直接由危废处置单位拖运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1)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化粪池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等,成分简单,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供应商上门定期更换。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区****回收站综合利用。 在厂房1内西侧设置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面积约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设计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天迈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滤渣含有有机树脂类废物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3-13),废活性炭、废滤膜、破损废包装桶、废抹布(含乙酸乙酯溶剂)属于HW49 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依次为900-039-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代码265-104-13);溶剂胶生产设备清洗产生的废碱属于HW35 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危废代码900-352-35);本项目在甲类仓库西侧设置一座40m2危废暂存间,废滤渣、溶剂型压敏胶生产反应釜清洗固废、废活性炭、破损废包装桶、废抹布(含乙酸乙酯溶剂)、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碱液、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运往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理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全厂须设置不小于700m3事故应急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厂区已健全全厂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已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已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全厂已设置不小于700m3事故应急池,已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环境局****分局予以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20982-2026-0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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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