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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20
| 项目名称 | 第七师天北新区胡杨河路城镇道路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胡杨河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7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岩 |
| 联系人 | 施胜强 | 联系电话 | 166****4951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8.7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2-1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第七师天北新区胡杨河路(迎宾大道-物华街西延),总长4.38千米,路宽42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其中包含机动车道路面修复、**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照明、智慧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时应设置围挡、遮盖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扩散到周边区域,减少环境空气的污染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可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用于施工现场扬尘洒水以及绿化灌溉等,严禁一切随意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制定建筑垃圾消纳场。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设置临时隔音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前限定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后及时进行生态改善恢复。 | ||
| 承诺:**** 王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岩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