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临澧县安福、护城片区护城预制厂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预制厂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设项目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9-20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13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13 09: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公告内容

**县**、****预制厂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设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预制厂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1、问题一: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清单报价,是否只需要填写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即可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清单报价。

2、问题二: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本单位除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自有员工

回复: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单位拟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本单位其他正式在职人员。

3、问题三: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管径要求的“污水或中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即可!请修正并明确!

回复:“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4、问题四:本项目未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也未明示报价要请问是否只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153页的"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即可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点第四款中已明确,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清单报价。

5、问题五: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文件中招标公告2.3.2点要求业绩牵引指标为:直径(多少)米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而招标文件中入围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0.25、0.35米,请问该项目业绩其中关于污水及中水管道指标是否只要满足市政公用工程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道直径要求即可

回复:“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6、问题六:1、厂区内、安置小区、房地产的附属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这种项目里面如果有厂区道路(或室外小区道路)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是否能认定为市政综合工程业绩

2、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文件中招标公告2.3.2点要求业绩牵引指标为:直径(多少)米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而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0.25米,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还是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市政综合工程才行

3、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资料中均未体现管道直径的,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或竣工图或其他资料来作为业绩指标证明依据请明确。

回复:1、厂区内、安置小区、房地产的附属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厂区道路(或室外小区道路)不属于城市道路,不能认定为市政综合工程业绩。只有位于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红线外、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市政道路附属工程,方可认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判定以立项批复、合同名称、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工程性质及实施地点(红线内外)综合确定;不能证明为红线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不予认定。

2、“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3、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

7、问题七:1、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定标前,发包人根据需要可对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人员资质、信誉状况等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需积极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约定,针对很多企业利用住建**机器管系统漏洞自主录入的虚假业绩,发包人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来识别业绩的真假,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请问:房地产开发附属工程、工业厂区内道路附属工程,安置小区附属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民用建筑工程招标的附属工程等是否可认定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效类似业绩

回复:1、对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人员资质、信誉开展真实性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文件组织复核、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书面举证通知书、类似业绩的属地函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等。

2、市政综合工程指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房地产开发附属工程、工业厂区内道路附属工程等不属于城市道路,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效类似业绩。只有位于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红线外、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市政道路附属工程,方可认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判定以立项批复、合同名称、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工程性质及实施地点(红线内外)综合确定;不能证明为红线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不予认定。

8、问题八:1.若投标业绩为联合体项目,请问:联合体各成员对应的合同业绩金额如何认定 2.招标文件明确类似业绩要求为市政综合工程,包含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专业工程中任意两类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请问:业绩组成是城市道路项目搭配上述配套专业工程中的1个类别即可,还是城市道路项目搭配上述配套专业工程中的2个及以上类别,才能满足招标文件市政综合工程业绩认定标准 3.综合工程里面的城市道路:公园、景区内的游道、步道属于城市道路吗

回复: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市政综合工程指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公园、景区内的游道、步道不属于城市道路。

9、问题九:业主证明,清单,图纸证明材料能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回复: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

10、问题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明确“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文件成中的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清单报价”。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工程费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请问是否“空白”或“/”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问题十一:本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及加分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一个市政综合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25/0.35 米的施工业绩。请问:雨水或排水或污水、中水管径是否都满足管道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回复:“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12、问题描十二: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或原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回复:“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1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14、澄清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8日(** 时间),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事务中心,电话0736-****08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街道建设路168号

联 系 人:罗振华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省**市**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金地峯范S1栋6楼618室

项目负责人:唐颗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慧贤、蔡平

电 话:180****5758

附件(3)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