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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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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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0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09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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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4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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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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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提问:请问建筑工程配套绿化或专业分包是否可以算本项目绿化业绩 答复: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配套绿化,属于建筑工程附属分部,总包发包的绿化专业分包,其工程本体仍隶属于总包项目,并非单独立项、业主直接发包的独立绿化项目,故建筑工程配套绿化和专业分包不予认定为本项目绿化业绩。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改革局****办公室),电话:0736-****81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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