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2026)**御泉破管字第10号
2026年8月27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御泉)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需委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评估。****法院许可,就评估机构的选定,向初步符合本次**御泉破产清算程序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邀请函。
一
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于2019年5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仇文辉,住所地**省**市**区威家镇朱桥路66号。经营许可范围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御泉****公司九****公司,由**御泉100%持股。中邦置业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九****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国华,住所地**省**市**区十里大道1903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城乡规划编制和咨询服务;城市基础中航潢;室内外装饰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企业破产原因: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二
评估机构对象及工作内容
1.评估**御泉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御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生产线、库存产品、办公设备及其他财产等(具体评估资产内容以管理人接管及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据管理人初步调查,**御泉主要具体资产为:
1.1土地使用权。位于威家镇朱桥路66号,土地面积:50884.16㎡,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60年8月21日。
1.2不动产。位于威家镇朱桥路66号,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面积不详。
1.3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981****4119,生产规模12.42万立方米/年,**面积0.036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至2052年9月14日。
1.4库存产品(矿泉水)若干。
1.5办公设备若干。
1.6树木若干棵。
2.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核实**御泉与中邦置业的资产;
3.协助管理人完成**御泉与中邦置业的实物资产的清点、分离与接管工作;
4.评估过程中,债务人资产性质如需经测绘确定,由评估机构自行或委托测绘,管理人不另行委托及支付费用。
5.****法院的要求,及时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专项报告;
6.出具**御泉破产(清算、重整)条件下的评估报告;
7.****法院的要求出席债****委员会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9.资产转让后,协助管理人向买受人完成资产的清点与交付;
10.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
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设备、采矿权等资产的评估资质;
2.****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3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
4.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政府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5.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6.与管理人、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
评估周期
1.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承诺在委托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及专项报告初稿,具体周期以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为准。
2.若本案变价处置资产时间较长,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同意对资产另行评估,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
参与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1.参选机构介绍;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的同行业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经验以及破产程序的评估工作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最低报价;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师执业资质证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六
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二份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材料送达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管理人办公场所
2.联系地址:**省**市长虹西大道420号绿地ICC大都会A座5****事务所
3.联系人:封律师 185****4184。
4.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17点止。
七
遴选结果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将结合资质、工作经验及费用等综合考量,择优选取。最终管理人选定的参选机构聘为**御泉评估机构,管理人与其签订委托合同,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函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