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弋阳海螺纳米碳酸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上饶-弋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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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境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2026-09-21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关于**海螺纳米碳酸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海螺纳米碳酸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海螺纳米碳酸钙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新材料产业园****海螺****公司厂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融大****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海螺纳米碳酸钙项目位于******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租赁****海螺****公司部分地块建设本项目,租赁面积13333m2,属**项目。项目以外购氧化钙、二氧化碳等为原辅材料,经化灰、碳化反应、活化、脱水、干燥、制粉、包装等工序年产纳米碳酸钙5万吨,产品质量执行《纳米碳酸钙》(GB/T 19590—2023)表1中评价粒径小于等于100nm相应指标要求。

项目属**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2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碳化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等。碳化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包装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包装工序的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运输、装卸、堆场扬尘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及管道的密闭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规范岗位操作管理、及时维护检修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的逸散。在堆场、生产区、装卸区域设置喷淋装置,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621t/a。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海螺水泥生活区接****处理站处理后排至蓄水池并回用于海螺水泥厂绿化、降尘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提升机、干燥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公辅设施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通过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废渣(900-099-S59)、废布袋(900-099-S59)、生产废水沉渣(900-099-S07)、车辆冲洗废水沉渣(900-099-S07)、初期雨水沉渣(900-099-S07)、生活垃圾。废渣、生产废水沉渣、车辆冲洗废水沉渣、初期雨水沉渣外售**海螺水泥用于熟料生产;废布袋委托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润滑油(HW08,900—249-08)。采用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综合处置利用。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100m2)、1座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10m2)位于厂区西侧;其中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沉淀池等。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生产车间西北侧284m的牛屎塘,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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