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产权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产权项目名称:**市****饮料厂门面)148#、150#商服用房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0日
二、澄清信息
原电子竞价公告中“八、重大事项披露 :2、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后期租金递增的,在合同中另行约定递增百分比)。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市****饮料厂门面)148#、150#商服用房租赁项目租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变更为“八、重大事项披露 :2、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后期租金递增的,在合同中另行约定递增百分比)。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退租时验收合格后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市****饮料厂门面)148#、150#商服用房租赁项目租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澄清公告视同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与交易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竞价人及时查看,如因竞价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竞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业主名称:****
地址:****政府二楼)
联系方式:陈建勇 、139****1982
2.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千秋街道建设西路与琉璃北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王云芳 、0551-****3858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