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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的 **县全民健身步道建设项目(二期)(预算审核) (招标项目),****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价为浙价服【2009】84号标准收费的37.16%,项目负责人杨普胜(姓名)。
质量标准:符合《**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等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规定。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预算审核完成并将资料移交招标人止。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及方式将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2%)送交天****基地有限公司后,凭履约担保收据到天****基地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通知!
中标通知书~预算审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