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我院就共享轮椅、平车、儿童推车、共享陪护床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医院提供场地和配套电源服务,收取电费。经营商提供共享轮椅、平车、儿童推车、共享陪护床服务,并负责设备安全管理、日常维护及售后服务。
2.共享轮椅、平车、儿童推车、共享陪护床样式美观,不张贴广告,与医院院徽色系、整体环境协调,符合妇女儿童的使用需求。
3.不接受联合投标,经营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4.让利于患者,价格不高于现行价格。
5.共享轮椅、平车、儿童推车、共享陪护床投放****医院根据实际安排。
6.设****医院院感管理要求。
7.支付方式简单便捷,不得设置广告链接误导患者跳转至第三方软件扣费。
8.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每**少1次现场巡检,每日保持设备清洁无尘;24小时服务响应,排查设备故障、产品问题;全程承担产品质量、设备安全、交易纠纷等全部责任,在告示牌明显处贴有24小时服务电话标识,若出现产品质量、设备安全事故及用户投诉,由经营商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医院对符合资格的经营商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
10.其他未尽事宜电话联系。
二、资格要求和报名提供材料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资料。
4.出具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5.出具自助设备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共享轮椅、平车、儿童推车、共享陪护床服务项目介绍彩页(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容量、耗电量、图片等)。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方案、设备维护计划、应急预案、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
8.近三年同类项目的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9.制定让利于患者的产品定价方案,可以提供详细的产品及定价。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11.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2026年9月24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递交至********中心1号窗口。报名文件内必须留有联系人及电话,医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电话通知并进行现场综合评审,择优选择。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70
门诊部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