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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项目〔2026〕92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修复洪涝损毁水利设施,提升镇村防汛抗旱、灌溉排涝能力,保障辖区粮食生产稳定,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同意**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行政村。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建堤坝、坝首、干渠等水利设施3公里,**三面光水渠9公里,清淤渠堤淤塞15公里,修复水毁灌溉排涝体系。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862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6年8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