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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项目〔2026〕94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白圩镇龙楼村、大浪村、覃排社区、登山村、玉峰村、朝韦村道路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因洪涝灾害,水渠被毁,导致农作物减产,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问题,同意**县白圩镇龙楼村、大浪村、覃排社区、登山村、玉峰村、朝韦村道路修缮以工代赈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白圩镇龙楼村、大浪村、覃排社区、登山村、玉峰村、朝韦村。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缮农村道路13公里,配套建设挡土墙、涵洞等防护排水设施,消除道路水毁安全隐患。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85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6年8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