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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项目〔2026〕95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白圩镇覃黄村、陆永村、蓬寨村等12个村道路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修复全镇12个行政村水毁道路网络,保障群众出行及农产品运输通畅,强化乡村防灾减灾硬件基础,通过以工代赈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增收,同意**县白圩镇覃黄村、陆永村、蓬寨村等12个村道路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白圩镇覃黄村、陆永村、蓬寨村等12个行政村。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缮水毁农村道路21公里,配套完善挡土墙、涵洞等附属构筑物,提升道路抗灾通行能力。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96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6年8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