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开始自由报价, 2026年9月29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m2) |
规划 功能 |
招租底价(万元/首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 ****塘镇交通中路174号 |
347.04 |
非居住 |
5.25 |
5 |
1.05 |
无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1.05万元,汇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逢一进十取整至百位)。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结清各项费用并腾空场地,及时办理营业地址、注册地址的注销或变更以及水电户名变更、销户等手续;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且确认上述手续全部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4、在58303元/年的基础上自动下调至52500元/年,于浙交汇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竞买保证金调整为1.05万元,信息披露时间为5个工作日。第二次挂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52500元/年的基础上自动下调至46700元/年,于浙交汇平台上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竞买保证金调整为0.94万元,信息披露时间为5个工作日。第三次挂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46700/年的基础上自动下调为42500元/年,于浙交汇平台上进行第四次公开招租,竞买保证金调整为0.85万元,信息披露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租金及递增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有递增,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市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53****3832
水务公司咨询电话:0577-****8067 水务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7700
市集团业务举报:0577-****1662 市集团纪检举报:0577-****026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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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