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中心运营需要,需采购小型汽车相关配件,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心小型汽车配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最高控制价:人民币400000.00 元(含税,含运费等全部费用)。
(三)合同服务周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
(四)采购内容:配件清单详见附件《汽车配件价格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清单外新增配件,按本公告约定下浮比例结算。
二、产品质量标准
(一)原厂配件:须具备汽车主机厂原厂标识、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配件编码与主机厂官方编码一致;包装完好,印有品牌LOGO、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质量符合主机厂原厂技术标准。
(二)品牌配件:列入3C目录产品须取得3C认证;提供生产厂商合格证明;配件性能参数与原厂配件匹配度≥95%;包装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编号、保质期等完整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限制投标或应当回避的情形(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三)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四、响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前,从响应单位对公账户转出(开户名称:********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020****45895)。加急标书代写
(二)保证金退还
1.非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将其纳入黑名单。
1.响应供应商在资格审查及本次采购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的。
2.响应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扰乱本次采购正常秩序行为的。
3.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供货、售后及技术要求
(一)配送时效
1.常规配件:需在下单后12小时内送达,非常备配件双方协商确定送达时间,最长到货时限不超过72小时。
2.紧急配件:需在下单后4小时内送达,或双方协商确定送达时间。
(二)配送保障
配件使用防震、防水专用包装;易碎精密配件标注“易碎品、小心轻放”标识,优先专人配送,避免运输损坏。
(三)售后服务
若配件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接到反馈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退换货;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维修返工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四)质保要求
原厂配件质保期限不低于主机厂质保期限;品牌配件质保期限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配件,供应商需免费更换或维修。
(五)技术支持
****修理厂免费提供配件安装指导、技术参数查询等支持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接,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六)新增配件结算规则
本次的汽车配件价格表只是一部分内容,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价格表以外的新增配件,供应商须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单价,双方协商确认后,按协商市场单价*(1-下浮比例)进行结算;否则采购人不予结算。(例如: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350000元,则下浮比例为(400000-350000)/400000=25%,新增配件结算价 = 协商市场单价*(125%)。)
六、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按双方约定的下浮后含税固定单价执行,具体详见附件《汽车配件价格表》。下浮后价格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期内不调整。
(二)合同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总价签订,签订后成交人供应商按配件单价*(1-成交供应商下浮比例)*实际数量与采购人据实结算。(例如: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350000元,则下浮比例为(400000-350000)/400000=25%,最终配件费用 = 附件汽车配件单价807a984954a4cd58b64cb77a8d931b69* 实际数量。)
(三)成交供应商交货满一个月启动对账;成交供应商持采购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验收单》、《入库单》、成交供应商《送货单》与采购人财务进行对账;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最近一期付款日支付款项。
七、履约保证金及违约条款
(一)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成交价的5%,领取成交通知书起3日内缴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单位名称:********中心;信用代码:****1421MACP4PF904;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账号:020****45895)。合同期满或**终止,经确认无质量遗留问题、无违约、无索赔,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若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方产生损失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仍需足额赔偿。
(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天扣200 元,逾期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2.成交人提供假冒、伪劣、翻新、三无配件,全额扣除保证金,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两次)同类情形的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3.成交人提供的配件型号、规格、品牌与合同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扣20-40%的保证金。
4.成交人不履行质保、推诿售后责任,扣30-50%的保证金。
5.擅自涨价,高于合同报价,扣40-60%保证金,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两次)同类情形的立即解除合同。
6.本条上述违约情形的处理(包括扣除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应尽的合同义务以及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含直接损失及合理的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需递交资料(全部加盖鲜章)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质量保证承诺书
5.信用中国截图、各项承诺函
(二)递交时间
2026年9月24日 9:30-10:00(**时间)特别申明:未在规定时间段内递交文件的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
****公司4楼小会议室(仁****街道迎宾大道南段438号)
(四)唱标时间
2026年9月24日 10:00(**时间)现场公开唱标,报价最低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商。重要提醒:本次报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心
地 址:**省**市仁****街道**路10-01、10-02、10-03、10-04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180****1113
********中心
2026年9月20日
编辑|高静 审核|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