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送的《****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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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蛇形山镇立新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100万元于**市**区蛇形山镇立新村现有场区内建设“****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在原址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800m2原料棚;对隧道窑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在现有制砖原料结构基础上,掺加一定量比例的符合制砖要求的建筑弃土、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通过调整原料工业配方和烧制参数,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在原址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产能为年产6000万块(折标)烧结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制砖用水直接被原料吸收,随后均在生产过程中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原料堆场及厂区道路降尘洒水全部蒸发损失,无废水产生;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上所述,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本项目隧道窑废气经脱硫脱硝设施+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满足《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中表4相关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排放限值;制砖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排放限值。原料装卸及堆放产生的扬尘经喷淋降尘、厂房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泥贮存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喷洒除臭剂等净化除臭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