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赤典矿渣砖厂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娄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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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1 09: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722

传 真:0738-****722

通信地址:**市**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蛇形山镇新杉村周家组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原厂区实施生产线扩建,计划投资1100万元,建设“****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提质改造升级项目”。本次扩建通过对现有隧道窑进行增高改造,提升其容载量,从而实现产能从原有的3000万块(折标)烧结砖提升至6000万块(折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窑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夹烧石灰石及其余生产设施均维持现状、利用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升级材料的搬运、装卸、堆放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包括隧道窑建设材料及脱硫除尘废水处理设备、**池、石灰反应池建设材料的搬运、装卸、堆放等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按起尘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产生风起扬尘;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筑材料的装卸过程中由于外力扰动而产生的。

2、废水:施工期工程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本次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减振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某些施工设备和操作尽可能远离居民点。

③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事业单位,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将噪声对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

④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应进行限速,并禁止鸣笛。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少量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与处置,能回收的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将运至市政指定弃渣场,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在施工现场定点收集,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可使施工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损失;制砖用水全部蒸发耗散;初期雨水作为水化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损失;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无生产废水外排,不会对项目及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及堆放扬尘、制砖生产线粉尘及烘干、焙烧废气(含夹烧石灰废气)、污泥暂存区及陈化库恶臭气体。本项目原料装卸及堆放扬尘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在厂区沉降、洒水降尘后进行无组织排放;污泥暂存区及陈化库恶臭气体通过密闭槽车运输,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净化除臭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砖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含夹烧石灰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在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的废气处理措施要求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加工设备等机械设备,经预测,项目建成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废:项目运营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袋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合理的处置后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负责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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