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98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对《**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修复洪涝损毁水利设施,提升镇村防汛抗旱、灌溉排涝能力,保障辖区粮食生产稳定,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同意**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行政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针对白圩镇8个行政村水利设施水毁问题开展系统修缮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堤坝坝首、干渠修缮工程:玉峰村、高长村、**村、长岗村4个行政村修缮堤坝、坝首、干渠等基础设施3公里,修复坝体裂缝、干渠渗漏、溢洪道堵塞、消能设施损毁等水毁病害,恢复堤坝拦蓄防洪及干渠输水灌溉功能;②三面光水渠**工程:石塘村、大浪村、登山村、覃黄村4个行政村**三面光水渠9公里,采用 C20 现浇混凝土衬砌结构,完善灌溉输水体系,提升水**利用效率;③渠堤清淤工程:石塘村、大浪村、登山村、覃黄村4个行政村清淤渠堤淤塞 15 公里,清除淤泥、杂草、生产生活废弃物及阻水障碍物,恢复渠道设计输水断面及行洪能力;④配套附属工程:渠道管护标识、田间涵管、便民盖板、伸缩缝、排水口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8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7万元(含劳务报酬348.93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44.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万元;基本预备费9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县乡村**衔接资金。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本项目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77万元,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计划修缮堤坝、坝首、干渠3公里,**三面光水渠9公里,清淤渠堤15公里,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40%的基础上,本项目劳务报酬占比达44.90%,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70人,同步开展全覆盖就业技能培训70人次,项目竣工后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白圩镇玉峰村、登山村、长岗村等8个村水利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2026年8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