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科技人才项目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通知要求的投标人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人才项目委托服务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1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对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人应具备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经营范围。
四、项目周期
2026年9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各项服务。
五、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为14.88万元(含税)。本预算为项目最高限价。
六、项目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报名单位应保证,****科技局在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三)项目组应当不少于3人,熟悉涉及的人才政策,掌握当前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趋势,对科技人才项目有深入的了解。
(四)项目负责人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服务工作。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能够保证各项服务顺利推进。报名单位、项目组成员的诚信状况良好。
(五)项目组需将完成事项整理形成台账,服务期满后由甲方开展评估;若经对照任务指标核查,执行期满未完成约定事项的,乙方应当按照未完成事项占比相应核减服务费用。
(六)本招标事项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若产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报名单位应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模板见附件)一式五份密封盖章递交到****南大厦(****环南路1469号)八楼824室,逾期送达或材料未密封者或密封处未盖章者将予以拒收。报名表递交成功的意向单位不少于三家时,****科技局召开评审会,择优选定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本询价采购事项公告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若双方产生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3-****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