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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促进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基地航空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吉低空文〔2026〕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基地航空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
(一)航空大道(机场北路至制造路):道**起机场北路(桩号HKK0+000),南至制造路(桩号HKK0+452.809),城市支路,路线全长452.809米,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采用一块板、双向两车道断面,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航空大道(制造路至飞行大道):道**起制造路(桩号HKK0+452.809),南至飞行大道(桩号FXK2+036.451),路线全长1583.642米,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采用三块板、双向四车道断面,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065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964.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186.25万元(包含征地拆迁费1201.68万元),预备费为507.55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财政资金。
三、项目单位调整为:吉****促进中心
四、其他内容仍按《关于******基地航空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字〔2026〕6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