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需要,********铁矿石,需求量1.2万。
一、求购价格
1、本次收购价格为:190元/t,不含税价。
2、收购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2026年9月28日0:00。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维持该价格不变,10日后按照结算标准对收购矿石进行结算。若10日内矿粉价格浮动超过2%,停止收购,并对采购矿石进行结算。
3、执行优质优价结算方式,最终价格根据送货综合平均原矿品位指标,按照优质优价结算。(优质优价加、扣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1.基准原矿品位22%,每升0.1%,22%至25%(含)加价1.4元/吨,25%(不含)以上加价1.3元/吨,品位22%品位每降0.1%,减价1.4元/吨;2.综合平均原矿品位低于18%属于废料,不予支付结算;3.可选性精矿品位≥56%,每降低0.1%,减价0.27元/吨;4.尾品≤5.5%,每增加0.1%,减价0.3元/吨;5.生产精矿粉有害元素含量每一项超标0.1%,核扣矿石16.2元/吨;6.标的物数量为干量,****铁矿石进场当日的取样综合平均水分为准。7、除水分外所有矿样取样均为选矿6#带取样。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二、矿石技术要求:
1、原矿粒级:矿石最大粒度≤100cm。矿石为破碎物料连续粒级(不能集中为大块)。
2、原矿品位:全铁品位TFe≥22%,最低不得低于18%。
3、矿石可选性指标:
①场强100mt磁选管可选性试验,磨矿粒度-200%目65%时,可选性精矿品位≥56%。
②尾品≤5.5%。
③该条件下生产的精矿粉化验有害元素含量满足以下要求:
4、供货能力要求:供货方供矿石量≥10000t。
5、供应方送矿石前,需要收集供应方提供的有代表性的矿石样品,组织化验,根据化验结果判断符合加工条件后,由求购方发出通知,矿石方可入厂。微量元素测验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
6、收货地点:****(**省**市**市马兰庄镇)。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付款方式:电汇,货到挂账后付款。
3、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报名单位请与****生产技术部刘涛联系:153****7808。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扫描件(邮件注明:*******铁矿石采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发送到****@126.com邮箱报名登记,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我方。
我方将根据样品检测和报名单位资质情况,与报名单位联系开展后续工作。
联系人 : 刘涛:153****7808(商务咨询)
王康:133****9365(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