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县2026年部分农业财政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财政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4号)、《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2号)、《**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猪禽产业项目方案》、《**县2026年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方案》、《**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肉牛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猪禽产业项目的8家实施主体、**县2026年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中绿色低碳技术试验的1家实施主体、**县肉牛产业项目的2家实施主体进行验收,具体验收结果如下:一是生猪家禽产业项目6家实施主体共引进种猪480头,每头补助标准312.5元,共补助15万元。其中:姚超引进种猪34头,补助10625元,平******社引进种猪268头,补助83750元,******农场引进种猪91头,补助28437.5元,蔡学军引进种猪3头,补助937.5元,**鑫旺******社引进种猪31头,补助9687.5元,****县凤******社引进种猪53头,补助16562.5元。2家实施主体引进鹅种苗共10000只,每只补助标准5元,共补助5万元。其中:平******社引进种鹅4000只,补助20000元,姜健引进种鹅6000只,补助40000元。二是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2家实施主体共补助80万元。其中: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的宁****公司补助70万元,绿色低碳技术试验的**广****公司补助10万元。三是肉牛产业项目2家实施主体共补助4万元,共使用冻精1437支,每支冻精补助标准27.8元。其中:**启润******社使用和牛冻精637支,补助17732元,****牧场有限公司使用和牛冻精800支,补助22268元。现将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2—****730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地 址:**县****服务中心(人大楼三楼西侧)
邮编:753400
****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