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6年11月上旬召开**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听证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2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主要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为保证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满额参加听证会,将按顺序另外随机选取2名消费者作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候补人员。如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剩余的名额由市发展改****协会等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2名,****运输局各推荐1名。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2名。****交通运输局从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中推荐产生。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综合部门5名(政法委、社工部、**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部门单位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3-5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新闻媒体3-5家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政策;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六、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报名表,可到**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报名方式: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报名,地址:**市观山路199****中心3号楼1412室。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公共邮箱****@163.com,联系电话:****5038。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 10月8日工作时间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3.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