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玛莎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松原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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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表时间:2026-09-21 10:42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995****分局)

传 真:0438-****995

通讯地址:****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大街2049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吉****开发区

****

**省****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83851.4m2,利用**市****公司场地,建设钢渣混凝土路面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钢渣混凝土路面砖45万m3。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和降尘,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2个水泥筒仓、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2013)及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车辆冲洗过程产生的沉渣、制砖机产生的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料运****填埋场处理;实验废料,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运****填埋场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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