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公告
****关于**31.4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21.4万光伏部分)铜芯电缆采购招标(采购文件编号:****)的内容澄清及变更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一、结算与支付
1.预付款支付:合同签订完毕,承包方提交合同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和相应金额经发包人****银行履约保函,发包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
2.到货款支付:分批次发货,承包方按照发包方项目部出具的发货通知单进行发货,每批次货物送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完成签字对账;承包方开具本批次对账到货金额 10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凭合格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到货对账金额的 70% 作为该批次到货款。预付款从第一批到货款中扣除,若第一批到货款小于预付款则剩余部分从后续批次到货款中扣除;
3.结算款支付:项目并网验收后 15 天内或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后(以先到为准)双方办理结算(结算额=按实际供货数量*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发包方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金额的97%;
4.质保金支付:剩余结算额3%作为质保金(可用买****银行保函代替,****银行保函后支付质保金),在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否则质保期顺延或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
5.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等;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票据等方式支付,该等支付方式所涉的资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贴现利息)已由乙方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二、答疑回复详见附件《投标答疑文件回复》,以上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2026年9月24日11:00。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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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