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练教学片拍摄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演练教学片拍摄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9万元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1个包,****拟采购演练教学片拍摄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四)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3日09:00-11:00;14:00-16:00(**时间)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1)3-3-713领取。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和比选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1)3-3-713。
九、本公告邀请在**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高新区创业路18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8-****9108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1)3-3-713
联系人:廖老师
咨询电话:028-****0870
电子邮件:****@scyczb.cn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局****开发区分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