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公告,TXT,其他 | 发文日期:2026-09-21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6-09-21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20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 | ****开发区奥龙工业园1号厂房 | **** | ******公司 | ****投资11000万元拟在****经济开发区奥龙工业园租赁1号空厂房100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改造,购置挤出机、混料机与输送系统,破碎与磨粉设备,木工生产线设备,覆膜线,自动底漆喷涂线设备等先进设备,同时建设相关公辅、环保等配套设施,形成年产20000吨PVC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 | 1.拆包、投料、混料、破碎粉尘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和机械加工、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一起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切割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覆膜、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危废库废气密闭空间负压一起通过“碱喷淋+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颗粒炭)”(TA004)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4.喷漆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通过“水帘+除雾+两级活性炭(颗粒炭)”(TA005)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水帘柜排水、冷却排水经“调节+气浮+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主要产噪设备为挤出机、切割机、环保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粉尘、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利用,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一起回用于生产;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包装内袋、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该项目于2026年9月15****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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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