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01号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白圩镇爱长村、高长村、赵坐村等8个村庄内基础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对《**县白圩镇爱长村、高长村、赵坐村等8个村庄内基础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修复农村水毁道路、涵洞基础设施,消除群众出行安全隐患,拓宽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扎实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同意**县白圩镇爱长村、高长村、赵坐村等8个村庄内基础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白圩镇爱长村、高长村、赵坐村、陆永村、玉峰村、登山村、龙楼村、大浪村共8个行政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修缮11公里及修建涵洞等(陆永村、爱长村、高长村、玉峰村庄道路修缮6公里以及修建涵洞等,登山村、赵坐村、龙楼村、大浪村道路修缮5公里以及修建涵洞等)。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35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19万元,剩余36万元由县级统筹整合乡村**衔接资金全额解决。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县乡村**衔接资金。本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本项目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19万元,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预计修缮村庄道路11.0公里、整治涵洞12座,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的基础上,本项目劳务报酬占比达40.11%,尽可能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增收。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70人,就业技能培训70人次,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白圩镇爱长村、高长村、赵坐村等8个村庄内基础设施水毁修缮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wps
2026年8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